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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《关于评选第十批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》的通知
作者:丁蓓   来源:本站原创   点击:   发布时间:2012-09-28

现将市教育局《关于评选第十批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》(常教人[2012]48号)转发给你们,并就做好我区报名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关于自主报名

各校对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(附件一、二)组织教师报名,以校为单位分别填写《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、学科带头人自主报名汇总表》(附件四),于10月9日(周二)前报局组织人事处(同时报电子稿到xbzaj@{域名已经过期}邮箱)。

二、关于重点推荐

(一)市下达给我区重点推荐的名额分别是骨干教师6名、学科带头人3名。因此,各校在重点推荐的过程中,一定要对照评选条件,严格把关,宁缺勿滥,要把本校确实优秀且在全区范围内有较高影响力的教师推荐出来,除规模较大的新桥中学、西夏墅中学和实验中学可重点推荐2名(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各1名)外,其他学校不超过1名。

(二)局将按市下达的推荐名额择优选拔推荐,凡未通过区级选拔推荐的人员,一并纳入自主报名评选名单。

(三)重点推荐对象申报材料及要求

1、申报材料及要求

(1)重点推荐对象的信息一并填入上述《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自主报名汇总表》或《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自主报名汇总表》(附件四),并列于表内首位。

(2)单位填写《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重点推荐审核表》或《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重点推荐审核表》(附件五,一式二份,用A4纸双面打印)。

(3)单位组织有关考核和测评,并如实填写《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表》《政治思想考核表》和《所任教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汇总表》(附件七、八、十)。《所任教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表》(任教四年级及以上班级的教师测评)由单位妥善保存一年。

(4)提供学历、学位和教师职称证书(原件)、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等。申报骨干教师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。

(5)依据评选条件提供相关有效期内(2007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)的材料,包括:①教育工作材料;②教学工作材料;③教育教学科研材料(发表的论文需有正式刊号和封面、目录、正文、封底,论著要有封面、目录、版权页,获奖论文需提供证书);④指导青年教师材料。

2、注意事项

(1)各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审核申报人员的材料,确保材料真实、准确、齐全。所有复印件均要核实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。

(2)上述申报材料的(3)、(4)、(5)要按规定顺序分类整理并装订成册,装订的材料要附目录,目录要求能反映每一页的内容。每份申报材料都要装入材料袋并贴上封面。

(3)申报材料于10月9日(周二)前报局组织人事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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