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州市新北区圩塘中心幼儿园
家庭是孩子的终身学校,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,为提高我园家长育儿水平,优化幼儿园、家庭教育的整体效果,从而促进幼儿健康成长,我园决定开展“优秀家长”评选活动。
一、活动目的
通过这一活动的开展,发现、总结我园家长成功的家教经验,展示我园家长的良好素质和精神风貌,树立家教榜样,表彰先进,引领广大家长转变家庭教育观念,掌握科学有效的教育方法,在家庭和幼儿园架设起沟通交流的桥梁,促进幼儿园的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。
二、评选对象
圩幼全体家长
三、评选条件
1、关注幼儿教育的发展,善于学习新的教育理念和家庭教育新知识,用科学方法教育、评价孩子,营造健康和谐的家教氛围。
2、言传身教,以德育人。平时能严以律己,注重修养,具有优良品德和良好的生活习惯,在孩子面前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,言谈举止得体,在为人处事方面做孩子的表率,无粗暴言行和体罚孩子现象。
3、认真履行抚养和教育子女的责任,关心孩子成长的每一环节,深知孩子个性特点,不断思考应用科学方法,培养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,要求适当,方法正确。
4、家长与孩子平等相处,尊重孩子意见,鼓励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,能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,对孩子既严格要求,又关心帮助,不溺爱,做孩子的知心朋友。
5、孩子在班集体中表现突出,特别是在思想品质和行为习惯方面表现优秀。身体健康,性格开朗,大方自信,愿意在集体中表现自己;喜欢集体生活,遵守规则,坚持来园,出勤好;懂得关爱,与同伴友好相处,尊重师长,对人有礼貌;善于合作、交往,有强烈的探索和求知欲。
6、理解支持幼儿园和老师的工作,积极参与或配合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,关心幼儿园发展并积极建言献策,支持家长委员会工作,认真参加幼儿园的各项培训或活动。
四、评选办法
1、每学年评选一次,在每学年度第一学期结束时评选;
2、园部通过“校讯通”、幼儿园网站、QQ群、短信、电子屏等形式向家长宣传。在自主报名的基础上,经班级老师审核拟推荐2名优秀家长候选人最后由“园务委员会”审核产生;
3、家长填报“优秀家长”申报表。
五、奖励办法
1、在学年度第二学期家长会或家委会上表彰,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。
2、评选出的优秀家长在幼儿园网站上及园内公布名单,树立典型,扩大影响力。
2018.1.18